[摘要] 时光辗转,恍惚间已经到了五月份,对于购房者来说,“金三银四”已经过去,在这些楼市火热的岁月里,可能留下了太多的不甘和后悔,面对一波又一波新政的冲击,楼市回暖趋势日渐增强,我们是抓住了时机还是选择了继续观望?恐怕只有自己清楚不过了。今天为大家搜集整理了2015年至今为止,购房者可能错过的八大佳购房
时机五:
2015年3月30日购买2年以上普通住房销售免征营业税
3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通知要求,自3月31日起,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免征年限由5年恢复至2年。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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