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市场 > 正文

不动产登记满月 有人抛房房号都记不住

华商报   2015-03-24 13:58

[摘要]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3月1日开始实施。面对同一个《暂行条例》,人们的反应大不相同:有人担心后续可能的房产税;有人顾虑如果“以人查房”惹出不必要的麻烦;因各种原因手握多套房子的“土豪”们,担心房价下跌急于抛售变现;焦虑的还有丈母娘们,房子登记在谁名下才靠谱。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3月1日开始实施。面对同一个《暂行条例》,人们的反应大不相同:有人担心后续可能的房产税;有人顾虑如果“以人查房”惹出不必要的麻烦;因各种原因手握多套房子的“土豪”们,担心房价下跌急于抛售变现;焦虑的还有丈母娘们,房子登记在谁名下才靠谱。

尽管不动产是指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财产,包括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但对3月1日开始实施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大多数人关心的还是房产。

此前,江苏徐州、四川泸州等地已发出张不动产登记证书。西安,作为首批试点城市之一,西安市国土资源局明确表示,认真筹备不动产统一登记试点工作。

但其实,面对同一个《暂行条例》,每一个人的反应却大不相同:有人担心后续可能的房产税;有人顾虑如果“以人查房”惹出不必要的麻烦;因各种原因手握多套房子的“土豪”们,则担心房价下跌急于抛售变现;焦虑的还有丈母娘们,房子到底应该登记在谁的名下,才靠谱……

二手房抛售“能卖就卖,关键要快”

进入3月,此前一直半死不活的国内二手房市场骤然“回暖”。

3月13日,西安。高楼林立的雁南五路上,不足千米的距离就盘踞了五六家二手房交易门店。透过玻璃门,能清楚看到内部人头攒动的热闹景象。各门店还在自家门口醒目位置摆出“招聘房产经纪英才”的招牌。

“去年以来,明显感到人手不够用!”二手房老板肖先生一边和记者说话一边收拾桌上的资料。几前,他刚刚亲自给一对上门的小两口介绍过几处物美价廉的“优质”房源

华商报记者对近日西安的二手房交易市场调查发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前后,二手房交易市场的“房源”几乎出现一度“井喷”。而让中介和购房者窃喜的是,去年年底每平方米7000元的房子,春节后已经降到6000元。

卖房子的,有人连房号都记不住

官员抛房的故事此前一直在“江湖”流传。而这种传说在2014年变得尤为清晰和现实。

在曲江多年从事二手房交易的袁女士说,不动产登记正式实施后,她交往多年的一位公务员朋友有点焦虑。“他在曲江有一套大房子,闲置多年,这次怕被登记发现”。

雁南五路上的房产经纪人小黄去年的业绩很好。她注意到,抛售闲置房屋大都集中在2013年年底至2015年年初,也就是《不动产登记条例》颁布实施前,仅他们门店去年共销售房屋20多套,尽管不能完全确认房主真实身份,但从对方对交易隐蔽性要求和急于出手不难推断。

28岁的小黄去年卖出了曲江一套复式别墅,房主是一位官员,早买房100多万,装修花了100多万,后成交价350多万,来来回回办理各种委托手续的一直是这位领导的司机。她只在后签字时才见到这位房主,年龄大约50岁左右,签完字就走。

还有一套位于曲江翠竹园的房子,150多平方米,闲置。对方一直都是电话联系,直接给出低价——每平方米6800元,“能卖就卖,关键要快,价格好商量”。

采访中,小黄不断接到委托卖房业主的咨询电话。“刚才,有个客户咨询此路段的房价,房子200多平方米,可这位连自己的房号都记不住”。

这条路上另一家房产中介经纪人小董也有这样的客户,卖房人也是一位官员,房子位于曲江翠竹园,150多平方米,南北通透,另外,赠送20万的车库,总价110万,还可以再优惠,就是要尽快卖出房子,明确表示怕被“登记”。去年年底,此人就来委托卖此房,当时要价很高,刚一过完年就直接来到门店,大跳水直降房价40万,外加送车位。

房产不申报,可能惹出大麻烦

土地产商赵先生多年从事房地产开发。他直言:“现在着急的是,那些掌握实权、接受开发商赠送房屋的官员们。”

“这种现象很普遍的,办证拿地跑各种关系,送钱不如送房子经济实惠,尤其位置好的楼盘,办事的人更喜欢接受。”赵先生说:“每一个开发商,都多多少少会存在这样的问题。”面对记者追问,他说:“这个问题只能谈到这里,你懂得。”

去年,检察机关查处一起国土部门官员受贿案,赵先生还配合过检察院的调查,据他所知好多开发商都被核查过,此事当时在圈内曾引起不小轰动。

RD-SPACING: 0px;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 color="#3366ff">寿光房地产网站RD-SPACING: 0px;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 color="#000000">门户房天下更多精彩资讯RD-SPACING: 0px;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 color="#000000">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秦皇岛房天下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 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 更多>>
新闻聚合 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 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6318041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