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厦门的“购房入户”政策至今已经执行了17年。昨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调整我市购房入户政策的通知》,将用2年多的时间,让“购房入户”政策彻底“关闸”。刚刚于本月5日成功出让的7幅商住用地成为厦门最后一批可以建设“带户口”商品住房的土地。
四种情况可落户厦门
之前除了购房入户,以下几种情况也可以在厦门落户。
1.子女投靠父母落户、父母投靠子女、夫妻投靠等落户。
2.厦门市核准的已落实接收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待就业的厦门生源毕业生落户、工作调动人员、留学人员、海外引进人才落户。
3.暂住满一定年限、符合相关条件的外来人员落户。
4.获得“市十佳()来厦务工青年”、“市十佳()外来女员工”或在厦门市获得市级以上“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科技重大贡献奖”、“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见义勇为英雄”等荣誉称号,以及获得其他性荣誉称号的外来人员,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户口可迁入本市。
具体细则可查询“公安公众服务网”户籍管理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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