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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诉专栏】公摊取消后,问题真的解决了吗?

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2024-05-07 21:17:11来自北京市
律师介绍
王玉臣(金诉创始人)
北京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理事
北京市律协土地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代表
央视《社会与法》栏目特邀律师
北京电视台、人民日报、中国新闻周刊等主流媒体特约采访律师
取消公摊前,这些事情您一定要知道

近日,广东省肇庆市取消公摊引起大家的关注和热议。近年来,很多人都谈“公摊”色变,认为公摊是购房过程中最大的刺客。实际上,真正的刺客并不是公摊,而是拿公摊面积大做文章的开发商。在公摊面积中,开发商能够从以下两个方面做文章,其一是计价方式,其二是公摊收益。

目前,国内大部分楼盘在销售的过程中,大致会采取以下三种计价方案:

1、按照建筑面积×单价的方式来计算的。(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公摊面积

2、由购房人自行选择按照建筑面积×单价或者是按照套内面积×单价的方式来计算,两种计算方式中,后者的单价要高于前者的单价。

3、按照套内面积×单价的方式来计算。根据广东省肇庆市发布的通知来看,广东省肇庆市将会采取此种方式计算房价。但是,该通知中也并未明确说明购房人无需额外支付公摊费用。

此次,广东省肇庆市取消公摊只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计价方式的问题,但是,如果公摊收益及其他公共收益部分不捋清楚,后续可能还会出现其他问题。

从法律角度来说,公摊部分以及公摊外的其他公共部分(比如小区的非盈利性配套用房、公共绿地改造而来的停车位等)是属于全体业主的。通过这些部分取得的收益(比如说:小区内的电梯广告、公示栏的广告位、地上停车场的收益等)也是属于全体业主的。但是,在日常生活中,公摊部分很有可能被开发商侵占了,公摊部分取得的收益也被物业公司和开发商瓜分了。业主们不仅要出公摊的钱,甚至在使用公共部分时需要再次付费,因此,在业主们眼中,公摊成了最鸡肋的东西。

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从三个阶段做到公摊部分、公共部分的公开透明,并明确列入相关的合同、业主公约、物业服务合同当中。

预售时,在售楼处明确公开公摊部分的面积范围及公摊部分的收益归业主所有;

交房时,交房现场明确公开公摊部分的面积范围及公摊部分的收益归业主所有;

入住后,小区常用的公开栏进行日常公开明示,并将相关收支一并公开。

综上所述,真正让购房人们利益受损的并不是公摊,而是投机取巧的开发商和唯利是图的物业公司。因此,要想解决公摊难题,仅在计价方式中取消公摊是不够的,还要将公摊部分、公共部分的收益捋顺,让公摊发挥真正的价值。

排版编辑丨夏悦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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