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海港区教育和体育局最近发布了关于中小学入学政策的通知。除了购房年限等条件外,学生和监护人的户籍和房产地址也需要一致。非海港区户籍学生需要满足一定要求,包括居住证和房产地址一致等。根据学生和监护人住房情况,教育部门将有序确定入学顺序。具体录取顺序由各学校根据招生方案和报名情况确定。
近日,海港区教育和体育局公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这一通知对秦皇岛中小学的入学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
根据通知,除了符合购房年限等条件外,学生及其监护人的户籍所在地与房产地址需要一致,且户籍迁入时间需在2019年4月30日前。此外,2020年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学生及其监护人户籍迁入时间需在一年以上,2021年需落户两年以上,2022年及以后需落户三年以上。
对于非海港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和少年,根据相关规定,入学需满足以下要求:学生及父母双方在海港区范围内的有效居住证,居住证与报名时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登记地址一致,居住证取得时间需在8月25日前。从2020年秋季招生入学起,居住证取得时间需在入学当年5月31日前。
根据学生和监护人的住房情况,教育部门将根据“三个优先”原则有序确定入学对象。具体录取顺序由各学校在招生期间根据招生方案和报名情况确定。
此外,通知还对报名和转学手续做出了规定。需要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应在学期末或新学期开学一个月内向学校提出申请。平均班容量不足55人的年级可以接收学生转入,超过55人的年级则不再接收。
这项入学政策调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生效,之前发布的有关招生入学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如果对这次入学政策调整有疑问,可拨打海港区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科电话进行咨询。
以上就是关于秦皇岛中小学入学政策的重大调整的摘要。这一政策的改变对于家长和学生来说是重要的,要确保了解并满足新的入学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