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关于印发秦皇岛五兴房地产有限公司“在水一方”C区一期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合格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秦皇岛五兴房地产有限公司“在水一方”C区一期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合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27 11:29:58
发布单位:秦皇岛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秦政务联合验收〔2016〕36号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关于印发秦皇岛五兴房地产有限公司“在水一方”C区一期项目竣工联合验收
合格意见的通知
秦皇岛五兴房地产有限公司:
你公司“在水一方”C区一期项目位于和平大街以南、先锋路以西。包括C01a、C01-C18、C24、C26、C33-C35#楼、开闭所和照明变电室2及C-2车库(共计293298.5平方米)。
2016年7月25日,秦皇岛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组织市规划局、国土局、建设局、人防办、民政局、气象局、消防支队、园林局和海港区环保局、海港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联合验收。市规划局、人防办、民政局、气象局、园林局和海港区环保局、海港区市场监管局出具了验收合格意见。
市规划局出具了“该项目配套费已免收”的意见。
市建设局出具了“免缴墙改基金”的意见。
市国土局出具了“项目未全部完成,待全部完成后统一核算指标,本期原则通过验收”的意见。
市消防支队出具了“C02、C07、C09、C16为必验项目,验收合格。其余为备案项目”的意见。
附件: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意见表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201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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