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今日(4月15日)起,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倍数从12倍调整为14倍,其余公积金贷款条件保持不变,高额家庭贷款90万、个人贷款50万。
今日(4月15日)起,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倍数从12倍调整为14倍,其余公积金贷款条件保持不变,高额家庭贷款90万、个人贷款50万。
今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提高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发展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通知》。
通知如下:
各有关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电视电话会议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会议精神,提高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效率,提升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以下简称职工)的住房消费能力,保障职工的基本权益,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以下简称《通知》),结合本市实际,现就提高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发展住房公积金贷款(包括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下同)业务提出如下要求,请结合《通知》一并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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