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秦皇岛日报讯(记者姚一铭)近日,市城乡建设局制定出台了《秦皇岛市非国有资金投资建筑工程项目直接发包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发包人可将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直接发包给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秦皇岛日报讯(记者姚一铭)近日,市城乡建设局制定出台了《秦皇岛市非国有资金投资建筑工程项目直接发包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发包人可将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直接发包给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据了解,以往非国有资金投资建筑工程项目时,发包形式为公开招标,要经过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等多项流程,环节多,时间长。
《办法》中明确,直接发包活动由发包人自行组织,遵循公平、公正、合法、诚信的原则,将工程项目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及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及以上的项目,发包人选择直接发包的,应当备齐相关资料,向招投标监管机构申请办理备案手续。
不过,直接发包并非意味着放松监管。《办法》中规定,招投标监管机构将对直接发包项目的发包条件、拟承包施工、监理企业资质及人员、工期、造价等内容进行审核。因严重扰乱市场、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行为的单位,不得承揽直接发包项目。对于不按要求办理备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不予办理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施工许可及竣工验收等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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