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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二手房遇“不露面”业主 这房买得好尴尬

重庆商报  2015-04-09 18:35

[摘要] 商报记者 黎雨寒 周舒曼

商报记者 黎雨寒 周舒曼

重庆(楼盘)商报讯

高高兴兴买二手房,没想到却遭遇卖方“放鸽子”,这让市民郭女士苦恼不已。去年11月,郭女士通过房产中介,在沙坪购买一套二手房。然而交付定金3个多月过去,由于卖方迟迟未将房产解押过户,郭女士担心,15000元定金将“打水漂”了。

3月31日,记者在沙坪金沙港湾小区附近见到了郭女士。“去年下半年,我看了三四套房子才选中这套。”郭女士说,该房是一套两室一厅,建面63平方米,总价54万余元。“原房主是按揭买房,现在还在还贷,我们也准备按揭购买。”郭女士说,去年11月,看好房子后,她通过重庆俊然置业顾问有限公司(中介方)与业主张某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协议。

记者在这份房产买卖协议上看到,按照合同约定,买方郭女士向卖方张某支付15000元定金,同时向中介公司支付5000元中介费。合同约定,买卖双方在去年12月31日之前办理完过户手续,办理过户后2日内付清房款。

定金交了,我们也向银行申请贷款,但张某把事情拖起不露面。”郭女士说,从去年12月至今,张某从未露面,而办理房屋过户的事也一拖再拖。郭女士告诉记者,自己多次给张某及其妻子打电话,但对方总以各种理由推脱,“3月份联系上一次,他说25号给答复,到现在又没音讯了”。

“我们也在找他(张某),但他现在完全玩消失。”房屋中介方工作人员陈女士说,由于房屋本身抵押给银行,办理过户需要卖方张某先进行解押,再办理过户,由郭女士支付剩余房款。陈女士说,房屋解押的事一拖就是三个多月,如今他们也找不到张某本人,“打电话不接,去家里找也没人”。

当天下午,记者电话联系上了张某,他称,自己正在周转资金,一旦有钱了就会去银行办理房屋解押,将房屋过户给郭女士。对于何时能办理解押,张某未做回答,并称工作忙挂断了电话。

直到昨日,郭女士电话告诉记者,张某仍未露面解决问题。

律师说法

律师说法

可向法院起诉索赔

重庆锦扬(江北)律师事务所律师潘兴旺表示,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潘兴旺说,郭女士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义务,或解除合同,索回15000元定金,并按合同相关约定主张索赔。此外,中介方也应配合买方如实全面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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