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精神,自今天24时起,我省汽、柴油高零售价格和批发价格每吨分别降低240元和230元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精神,自今天24时起,我省汽、柴油高零售价格和批发价格每吨分别降低240元和230元。供交通、民航等专项用户汽、柴油高供应价格等额调整,调整后的汽、柴油(标准品)高供应价格每吨分别为7070元和6115元。其中,供渔业、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供应价格暂按供军队用油价格执行,即汽、柴油(标准品)供应价格分别为每吨6670元和5715元。普通柴油(标准品)供应价格按照车用柴油(标准品)价格每吨扣减370元执行。车用乙醇汽油高零售价格按照同标号汽油(Ⅳ)高零售价格执行。
按照调整后的价格,我省93号汽油每升5.98元,降了0.19元,97号汽油每升6.32元,降了0.20元,0号柴油每升5.27元,降了0.20元。根据省物价局、交通运输厅《关于实行道路客运价格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规定,我省道路客运燃油附加费为0.006元/人公里。其他相关价格政策按《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其他补贴政策按现行规定执行。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