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前,秦皇岛市出台《关于加快引进金融企业的意见》,给予金融企业50万元至300万元的奖励,以鼓励金融产业发展,全力打造河北北部重要的区域性金融重镇。/>
日前,秦皇岛市出台《关于加快引进金融企业的意见》,给予金融企业50万元至300万元的奖励,以鼓励金融产业发展,全力打造河北北部重要的区域性金融重镇。
10月22日,记者从该市金融办了解到,为深入落实“开放强市、产业立市、旅游兴市、文化铸市”发展战略,该市将大力实施“引金入秦”工程,加大金融招商工作力度,提升金融对全市经济发展的支撑功能。《意见》中指出,秦皇岛市将把金融产业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作为重要的支柱产业加以培育,把引进银行、保险、证券、基金、期货、金融租赁、金融后台服务等机构作为招商引资的重点,力争用3-5年时间把该市打造成河北北部重要的区域性金融重镇。
《意见》明确了金融奖励政策的实施办法,自2013年度开始,市级要统筹安排金融发展的相关资金,并视财力情况适当加大投入。据了解,对在该市设立的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区域性管理总部、后台服务中心及市级分支机构,将给予50万元至200万元的奖励;对新设立的村镇银行,将给予50万元至30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对在境内外上市、股权交易所挂牌、发行债券、引进战略投资者的企业,将给予50万元至200万元的资金奖励或补贴。此外,金融发展资金还将奖励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金融单位;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市政府批准的金融业发展调研课题、金融论坛等专项经费;市政府批准的促进该市金融业发展的其他支出等。金融发展资金的使用,由市财政局会同市金融办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明确奖励范围、评价内容以及审核拨付程序等,经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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