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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线城市限购博弈 秦皇岛楼市胜利大逃亡

中国商报  2011-09-09 09:58

[摘要] 本该8月底出台的二三线城市限购名单如今被住建部证实“不再出台”,改由地方自行审查出台限购政策,住建部仅对应该出台而未出台的城市再行约谈地方政府。

本该8月底出台的二三线城市限购名单如今被住建部证实“不再出台”,改由地方自行审查出台限购政策,住建部仅对应该出台而未出台的城市再行约谈地方政府。

二三线城市限购受地方政府执行意愿影响而大打折扣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这个情况应该是比较真实的。”住建部住房政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顾云昌在接受中国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第二轮限购政策,落地还是在地方,住建部主要作用是监督监察,“原因是一些分歧还没有达成一致”。

对此,住建部日前表示,至少有三分之二的城市在8月31日前已上报对照限购标准的自查结果。但在调控城市、力度等问题还未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名单极有可能难产的。

难产背后

地方财政对土地出让的依赖性,让二三线城市限购之路走得极为艰难的。

顾云昌表示,就5项标准而言,制定得比较具体,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地方政府虽然执行的意愿不强烈,但应该也不会拒绝参与。这个任务是落实到各省级政府的,他们按照标准来自查投资比重比较大或者房价涨幅比较快的城市。如果确实投资比重比较大,房价涨幅过快,不出台限购也是不现实的。”

而目前之所以未公布名单,“主要原因应该还是协商还未达成一致。比如,哪些城市将进入限购名单、限购的力度多大这些问题网络超女,或者住建部认为应该列入限购的,但省政府却持有不同意见的,这种情形应该比较多,需要双方解决分歧。”

对于限购政策,地方政府执行意愿不强烈早在预料之中。“目前来说仍有很大不确定性,地方政府对限购令肯定是不欢迎的,哪些城市要最终限购,除了参照标准外,还要看地方政府与住建部的协商结果。”亚豪机构市场总监郭毅在接受中国商报采访时如此表示。

而中国房地产协会在接受其他媒体采访时也透露,相关部委早就奔赴一线与地方政府约谈,而各省级政府则应要求负责督促,约谈过程实际上也是博弈过程,“地方政府当然是能不限购就不限购了”。

在关注各热点城市的官方网站动态时,中国商报记者发现南通市7月12日发布了一则《市国土资源局三项举措全力推进经营性用地出让工作》通知。在这份文件中,南通市认为,“受房屋征收政策变化、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及国家房地产调控趋紧等因素的影响,今年土地出让推进工作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挑战,形势异常的严峻了。”

南通市表示,经市政府办公会决定,该市国土资源局“实行时序倒逼考核,加大土地出让推进力度,确保年度供地任务按时完成”。

一方面土地出让形势严峻,另一方面位于江苏中部的南通市因房价涨幅过大被相继列入各大机构预测出台限购政策的二三线城市之列的。

南通市的窘境在二三线城市中有相当大的代表性。

“二三线城市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更大,在没有其他稳定财政收入之前,土地出让金是整个地方财政的支柱,而限购政策对土地市场带来的间接影响,将会直接缩减这一收入来源。”亚豪机构副总经理任启鑫在接受中国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地方政府对限购政策保持极高的“警惕”,而住建部要求地方政府自查的5个标准中,“外地人购房比例较高的城市”和“群众对当地房价反映强烈、认为调控政策执行不力或不到位的城市”,缺乏标准衡量,难免会被地方政府拿来做文章的。

业界认为,一方面用GDP来考核地方政府,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又没办法摆脱地方财政对房地产的依赖,加之地方债务危机的压力进一步加大,目前很难拿出办法妥善处置。

一系列因素使名单强行出台意义并不大,二轮限购更像一场马拉松式的“协商”。

在这种情况下,业界解读名单难产实际上是二轮限购的“宽松”执行。对此,中国房地产协会表示,地方政府即便参与限购,因为是自行制定限购细则,结果也会是尽量“放松”。 郭毅则表示,政策出台后还需要地方政府去落实,强硬的要求可能适得其反,“住建部划出范围,各地方政府衡量后再协商,由各地方政府自行出台限购政策,不失为一个好办法”。

地方政府“暗度陈仓”

地方政府对限购令出台意愿不强早在预料之中焦点装修家居网,但表面上,地方政府也很难“逆风拒绝参与”。在出台与不出台之间,很多地方政府日前重提“限价”来缓冲“限购”带来的压力。

继浙江台州率先出台限购令后,近日湖北省住建厅也首先回应了此轮限购令。在湖北省住建厅官方网站,中国商报记者找到了一份《关于进一步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相关问题的通知》,这份8月17日签发的通知9月1日被公布在湖北省住建厅官方网站上的。

相较于其他地方对“限购”三缄其口的态度,在湖北省住建厅的这份文件中,首次回应了地方对“限购”的态度。文件称要“切实履行承诺,确保实现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要求“今年1到6月份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上涨过快的城市,要立即采取措施,抓好整改,在10月底前将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与去年年底的涨幅控制在全年房价控制目标以内。在10月底之前仍不能将房价控制在全年目标范围之内的城市,应研究采取住房限购措施”。

住建部要求8月底前或9月初二三线城市陆续出台限购政策,但湖北省将这一时间推迟到了10月底。

中原地产张大伟认为,按照国家统计局70个大中城市房价指数,湖北省襄阳、宜昌最近几个月涨幅已经明显超过武汉,严格按照5条标准比照,襄阳、宜昌、荆州都已经进入限购门槛。

但从湖北省住建厅《通知》看网络超女,显然目前地方还不愿意立刻执行限购,先“限价”,如果仍不达标,再执行“限购”。

湖北省的做法被业界认为是拖延限购出台时间,但选择用“限价”调控的地方却日益多了起来。业界认为,相较于限购对市场的直接冲击,可能对市场产生重创,限价则相对温和,很有可能结合政府指导开发商定价方式进行,会促进楼市缓慢有节奏上涨。

“财政收入减少会对地方保障性住房的投入产生影响,也可能会引发恶性连锁反应。”任启鑫表示,这一点不得不引起地方政府的极大的重视。

除湖北省外,广东省韶关市也因房价涨幅过高启动新一轮调控政策,提出“限价”来平抑当地房地产价格过快增长势头的。

9月5日,韶关市对外公布《关于采取措施稳定新建住房价格的通知》,要求通过加强商品房预售价格备案管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等措施来抑制房价上涨。“首次申请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项目,申请预售商品住房备案均价高于周边同类楼盘半年内实际成交均价10%的,暂缓备案和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售项目申请预售许可证,则保证备案均价不高于本楼盘半年内实际成交价的5%,否则“暂缓备案和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当地媒体认为,韶关出台限价措施意味着广东省开始了新一轮房地产政策调控升级序幕,“各项措施保证二三线城市通过限价达到今年价格控制目标”。

通过限价控制房价涨幅来规避“限购”这一重拳,似乎成为多个房价涨幅居前的二三线城市的共识。

在限购传闻的河北廊坊市房产管理局官方网站,中国商报记者看到,《落实国家调控政策控制房价过快增长》一文被放于该网站的显眼位置,该文要求多措施确保商品住房价格控制具体目标实现,“新申请预售许可的续建商品住房项目销售价格不得高于1到4月份该项目的销售价格;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售价不得高于同地段、同类型商品住房1到4月份销售价格。”

据中国商报记者了解,除以上城市,河北省秦皇岛市将商品住房销售价格上线定为每平方米7000元,而山东省烟台市近日也出台了限价令。

“限购政策并不能真正解决房地产市场的根本问题,而作为一种行政手段也不应该长期存在于市场经济中,其风向标的作用更大一些。”任启鑫认为,“之后还应有疏导型政策出台的。”

对此,也有观点认为,目前房地产调控政策已经足够多,关键还在于落地情况,关注执行力度相比出台新政策更加务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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